學校動態(tài)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二審 擬加強專門學校建設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二審稿擬增加規(guī)定:國家加強專門學校建設,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專門教育。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8日在北京舉行,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進行二次審議。
修訂草案二審稿指出,專門教育是國家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教育和矯治的重要保護處分措施。
為進一步暢通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入專門學校接受教育矯治的渠道,修訂草案二審稿擬增加規(guī)定: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所在學校無力管教或者管教無效的,可以向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提出申請,經評估決定后送入專門學校接受專門教育。
修訂草案二審稿還提出,不再使用“收容教養(yǎng)”這一概念,將有關措施納入專門教育。對于未成年人有刑法規(guī)定的行為、因不滿法定刑事責任年齡犯罪不予刑事處罰的,經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評估,公安機關可以決定將其送入專門學校接受專門教育。
2019年10月2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F行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99年頒布實施。2018年,修改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明確由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牽頭起草,與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改一并考慮。